“中山市康太卫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Y-YI1);
“中山市现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T-XPQ2);
“中山惠普斯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嵌入式双眼燃气灶(型号JZT-3810);
“中山市爱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Y-A);
“佛山市百沃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型号JZY-BWB37);
“佛山市顺德区日野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型号JZT-502Z);
“山西龙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红外线燃气灶(型号JZT-A208)。
这些热负荷不合格的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加热需求 ,影响消费者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