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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事件层出不穷 侵权责任法第87条遭质疑

2017-11-12 10:31:4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何时休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自2000年重庆法院判决全国首例高空无主坠物连坐补偿案以来,涉案者共同承担补偿责任已经成为该类案件判决的常规性原则。

近期,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判决一起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者损失给予补偿的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对此类案件的广泛关注。此类案件为何普遍存在又该如何避免?司法实践中遇到哪些羁绊?民法总则出台后侵权责任法第87条何去何从?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相关采访。

高空坠物事件层出不穷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记者粗略梳理相关报道发现,今年6月以来,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庆高空坠物事件就多达数十起。

近日,在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某小区居民楼下,3个小女孩正在邻街的商铺附近跳绳,上空突然落下一电视遥控器,女孩驻足观看片刻后又继续玩了起来。没想到不足半分钟,一辆儿童玩具车再次袭来,砸在距离女孩跳绳的地方约1米远,3个女孩立即跑进商铺躲起来。随后,一个玻璃水杯坠落在同一地点,旁边群众唏嘘不已。

后经民警调查,抛物者为13层业主家的3岁男孩,因为没有仔细看管,孩子将家中物品从阳台边的防护栏空档扔下,幸好没有砸到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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