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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泄私愤造谣称驾校干扰考试 被拘留7日

2017-11-10 20:05:5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8日,(湖南)隆回县公安局横板桥派出所联合网安大队经缜密侦查,抓获涉嫌网络造谣的违法行为人彭某(男,53岁),快速查处了一起在网上虚构事实的扰乱公共秩序案。

违法行为人彭某 隆回公安微信公众号图近期,一个名叫“07390739”的网民在湖南红网“城市论坛”中发表了一条标题为“邵阳隆回考场惊现飞车党围追堵截学员考试车辆,考场方熟视无睹无人过问的”的贴文,该贴迅速被大量网民关注和多家媒体转发。贴文称隆回考场在驾驶员考试过程中故意让多台社会车辆干扰考试车辆,达到让学员补考收取费用的目的,引发广大群众对驾驶员考试的质疑和恐慌。

接到举报后,隆回县公安局横板桥派出所立即联合网安大队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一方面通过该贴吧账号,对发帖人情况进行追查,另一方面对贴文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进行全面深入核查。经调查发现发贴人为邵阳市北塔区彭某,贴文中所反映的情况严重失实。11月8日,办案民警前往邵阳市北塔区将发帖人彭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彭某本人并未参加过驾驶员考试,也从未到过位于横板桥镇的邵阳市驾驶员考试中心考场,2017年7月31日,彭某儿子参加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未合格后,心中郁闷,(彭某)因泄私愤遂于8月2日在红网论坛发表了该贴文,贴文的相关事实和情节完全系其自己主观臆想捏造出来的。

网上公开道歉信在民警的劝导教育下,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内疚、自责,并表示悔改,亲手书写了公开致谦书并在湖南红网上发表,对相关事实真相进行了澄清,并倡议广大网民依法上网,理性上网,坚决不发表不实言论,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目前,彭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7日。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题为《【狂飙行动】论坛造谣酿苦果,虚构事实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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