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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开的高价药竟是糖果? 新密老伯花7700多元买的药没批号

2017-11-10 10:51: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既然说老人身上有各种病,但卖给老人的却不是药品,而是普通食品,对于这样的质疑,王翔解释说,他卖给老人的产品属于“药食同源”的产品,既是食品,也是药品。“因为这里面的原料都是中药药材,就像这里面的大红枣,它是补气血的,但它同时也是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是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对此,王翔又解释称,自己“并没有说治病,治病是西医的说法,我们中医只是说调理”。

那么,这个“调理”在不在“预防和治疗”的范围内呢?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显示:中医诊疗活动是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技术、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同时《批复》中也强调,在中医医疗监督工作中,发现以涉及中医药的“预防”“保健”“养生”“气功治病”“健康咨询”“理疗”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开展宣传、培训、讲座、体验等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在采访中,王翔出示了自己的医师资格证,但是其所在的德膳堂公司并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部《关于对非法行医罪犯罪条件征询意见函的复函》指出: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未被批准行医的场所”行医属非法行医。其中,“未被批准行医的场所”是指没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对此,王翔解释称自己并未给老年人看病,只是提供了“中医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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