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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于安全考虑不发展共享电动车 报废后不再更新

2017-11-09 21:45: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骑共享电单车的上海市民从街头经过。 视觉中国 资料图11月9日,上海市交通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会议公布了《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之后的媒体问答环节,上海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就“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如何控制共享单车总量”、“共享单车上牌”等问题作了具体解释。

将协调公安、城管等对现有车辆上牌登记

澎湃新闻记者在《指导意见》中看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当经上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

有媒体记者提出,市民自有的自行车无需强制上牌,那么根据《指导意见》,现有的没有上牌的共享单车会如何处理?

上海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家单车企业对自家的共享单车有自主编号、芯片代码等。而政府要总量调控、日常监管执法的话,需要进行登记。“共享单车属于租赁运营属性,和传统自行车的使用有很大差异。考虑到总量规模控制、现场管理执法,《指导意见》的政策落实,要考虑通过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共享单车逐一进行登记,之后形成相应的标识体系。”

出于安全考虑,不发展共享电动车

《指导意见》提出,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那么如何理解“不发展”?

上海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到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这是基于安全的考虑。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对上海社会面上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所作的调查,这些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该负责人称,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事故带来的伤亡情况呈现增长趋势。并且,电动自行车有发生火灾的安全隐患,车身上装载电池,露天放置容易引起火灾,运行风险比较高,基于这些考虑,《指导意见》提出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他表示,“不发展”主要指的是从共享租赁的角度来说。针对目前市场上已经运行的6万多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上海市交通委将积极引导企业把共享电动车调配到条件相对条件好一点的区域去运营。“电动车有一定的使用寿命,一旦报废后就不再更新。”他表示,现正与公安部门研究对现有共享电动车的具体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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