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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儿子不满父亲教育方式 刀刺父亲腹部致其重伤

2017-11-07 02:31:4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刀刺父亲致重伤18岁儿子获缓刑)

18岁儿子不满父亲教育方式 刀刺父亲腹部致其重伤

因积怨将父亲刺成重伤的18岁青年小亮(化名)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供图

辍学在家的18岁青年小亮,因为不满父亲对自己的教育方式,用刀刺向父亲腹部,造成父亲重伤二级。昨天下午,小亮因故意伤害罪,被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心理专家表示,父母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不应总是一味责备,而是要学会换位思考。

儿子受审父亲坐在被害人席

张先生与18岁的小亮(化名)是父子关系,父子二人因教育问题积怨已久。检方指控,今年5月22日8点左右,张先生在家中因琐事再次训斥小亮时,小亮先到小区超市购买折叠刀一把,随后返回家中,趁张先生不备持刀刺张先生腹部一刀后跑出家门。这一刀致使张先生腹部开放性损伤,肝脏贯穿性损伤,后腹膜及肝胃韧带破裂、左肋弓部分断裂、失血性休克。经鉴定,已经构成重伤二级。检方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亮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两点半,该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小亮的父母均来到法庭,父亲张先生被安排坐在被害人席上,母亲则坐在旁听席,法庭为小亮指派了辩护人出庭为他做罪轻辩护。开庭后,一直低着头的小亮表示,对检方的指控没有意见,自愿认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提出,小亮的行为应该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考虑到小亮属于初犯偶犯,并如实供述事实,同时,案件的起因是由于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张先生作为家长,对此次事件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在案发后,受害人张先生已经对小亮表示谅解,因此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后,检方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使用缓刑。

孩子致歉父母宣判后不上诉

被告人信息显示,案发时小亮刚刚过了18岁生日79天。庭审结束前,站在被告人席的小亮沉默许久后认罪,同时表示自己年纪小,希望从轻处罚。在最后陈述阶段,小亮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称一时冲动,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对父母非常抱歉。”

关键词: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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