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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逼前女友与新男友分手 伙同他人实施拘禁强奸

2017-11-07 00:20:5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正义网桂林11月6日电(通讯员 黄凝浛)男子李某与女子刘某原为恋人关系,二人分手后,李某因不满刘某结交新男友,为迫使其分手,李某伙同他人将刘某非法拘禁起来,期间还多次强奸刘某。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男子李某与女子刘某原为恋人关系,二人分手已几年有余,但李某仍对刘某念念不忘,在得知刘某交了新男友后,忿忿不平的李某一直想找机会逼迫其分手。2015年11月7日13时许,李某在桂林市七星区某餐厅找到刘某后,强行抢走刘某的小车钥匙,并伙同其朋友李某财等人将被害人刘某推上车,刘某将车开至临桂区某居民区一房间内对刘某实施非法拘禁,由李某独自看守刘某。

期间李某对刘某说了很多威胁的话,意在强迫其与现在的男朋友分手。李某还不顾刘某的反对,在房间内的床上强行与刘某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刘某因害怕李某会对其和其家人不利,不敢大声呼救。直至第二日下午15时许,看到李某睡着了,刘某才趁机逃离并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李某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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