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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引纠纷 法院:赠送面积无约定可不缴供暖费

2017-11-02 05:10: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又临近了一年中的供暖季,业主家中各种供暖问题将随之产生。昨天上午,顺义法院通报了该院近几年审理的供暖纠纷案件情况。通过分析发现,供暖温度不达标、暖气跑水、没签供热合同、房屋闲置、新旧业主发生变更以及赠送面积收取供暖费等是导致纠纷的主要原因,其中室温不达标占供暖纠纷案约六成。

无人居住也需缴费

据顺义区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金伟介绍,室温不达标是引发供热纠纷的常见原因。由于供热单位起诉业主追索供暖费的时间多在非涉诉供暖季,很难还原供暖期间的实际温度。例如,供暖公司在去年6月起诉业主索要2015年冬季供暖费,此时不管是法院还是第三方的测温机构都无法通过实地勘察还原当时的室内温度。

暖气漏水导致家具被泡占所有供暖纠纷的两成左右。金伟表示,如果供暖单位在试水期间未张贴通知,造成业主家中暖气跑水,因其未尽到告知义务,业主损失应由供暖单位承担。若张贴通知而业主家中没有留人造成暖气跑水,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如业主家中留人发现暖气跑水,供暖公司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供暖单位需承担一定责任。

“供暖设施因质量或安装问题引发跑水,业主可向供暖设施销售者、生产者和安装者索赔。业主擅自拆、改室内采暖设施,一旦发生问题与供暖单位无关。”金伟说。

实践中,常有业主以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未实际享受供暖服务为由拒缴供暖费。金伟表示,闲置的房屋是否缴费要看房屋是否属于分户独立采暖。在实行分户管理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提前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停暖。但停暖后,业主仍需按一定比例缴纳基础供热费。在集中供暖的情况下,由于技术限制无法办理暂停供暖,业主不能以无人居住为由拒绝缴纳供暖费。

赠送面积收费被退还

陈某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98.1平方米,开发商赠送了8.64平方米,这部分面积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供热公司对这部分面积也收了供暖费。陈某将供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供热公司退还多收的供暖费。

供热公司认为,赠送面积是开发商自愿赠送的,供暖公司没有义务对赠送面积供暖免费的服务。最终,法院判决供热公司退还多收的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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