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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贴小广告遭3人铐住勒索 被要求交10万"罚款"

2017-10-30 10:55:18  中安在线    参与评论()人


山寨毕竟是山寨,在雷人“罚单”上,车牌号均为“豫AAAAA”、车身颜色为“土豪色”,除此之外,与正规的机打罚单最大的区别在于,在违法行为的最后,被商家加上了“现罚您不要在此处停车,并于10月XX日至XX日下午X时,去XX游乐场参加XX主题活动,门票XXX元,保准您改掉乱停车的毛病”的广告语。单子上还印着恶搞的红色印章,单子的下面还有“温馨提示”,把游乐场的票价等信息都留了下来。如果不仔细看,真的可以以假乱真作为一种法律文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具有一定严肃性,商家模仿以达到宣传的目的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这种做法非但“不妥”,而且涉嫌违法。

《广告法》

《广告法》

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三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

从内容到形式足可以乱真的“交警罚单”,让消费者根本分辨不出是广告,具有强烈的“不可识别性”。违法停车告知单只有交警部门有权开出,相关商家显然没有取得授权,而是私自冒用交巡警的名义。

而作为商家,也有必要对这样的“创新”、“创意”进行反思,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交警罚单”式广告令人反感,而令人反感的广告,“阅读率”越高,效果便越适得其反。如此法律法规的“擦边球”,奉劝商家还是不打为好。

不少市民表示,如果自己车上被贴了这种广告罚单,自己可能会一下子就记住了这家企业,但肯定不会去消费,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没有了底线。

目前,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已经与辖区工商所取得联系,将对该行为进行进一步处理。

在此,郑州交警也奉劝那些已经在打这样的擦边球或者准备这样做的企业,悬崖勒马,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河南交通广播记者张睿通讯员孙凯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关键词:小广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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