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救陷入传销组织的女儿,闫家余可谓煞费苦心:他和外甥设计打入广西北海的传销团伙内部,并与打传队里应外合,将女儿强制带出来。可最后女儿仍不愿随他回家,还要继续留在当地“奋斗”。
10月27日,62岁的闫家余已从广西回到湖北老家。他告诉澎湃新闻,四天前,女儿本来已和他一起到了火车站,准备乘车回家,可临走时她突然不肯离开,说自己“不想放弃”。 这令闫家余有种无奈的挫败感。
针对这种情况,接受采访的反传销人士认为,在目前打传力度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整治工作还应健全救助机制,加强涉传人员的“反洗脑”教育,如此方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10月23日,一些传销人员被带到北海市银海区打传队。受访者 供图女儿拉父亲搞传销,老汉借口“没旱烟”逃离
闫家余是湖北荆门人。他说,女儿闫芳(化名)大概是去年六月开始“搞传销”的,自己也曾被女儿拉入传销组织。
2016年9月,闫家余还在广东佛山的工地打工,主要从事城市下水道的施工。那段时间闫芳多次给他打电话,劝他离开“又苦又累”的工地。“她说她在湛江开了一间卖食品的店子,让我过去帮忙。”闫家余当时信以为真,便从佛山赶到广州坐火车——车票是女儿帮他在网上买好的,他上车后才发现,火车不是开往湛江,行驶方向竟是广西南宁。
到了南宁后,闫家余根据女儿买好的车票,转车来到北海。女儿和几个外地男女在一个小区租了一套房子,他们带闫家余到北海游玩,告诉他中央很重视北海的发展,准备在北海建“3条高铁、9条高速”;一些人轮流给闫家余上课,介绍“投资生意”,鼓动他交69800元“投资”,“以后最高可拿到1040万元。”
闫家余当时不知道,他接触到的所谓“投资项目”,其实是传销活动中有名的“1040阳光工程”——通过交会费、发展下线,号称可以分到上千万元。
闫家余被女儿骗至的北海市。经过女儿等人的“洗脑”后,闫家余决定“投资”。
他返回湖北老家,把家里的2.5万元积蓄全部带来北海,加上女儿的钱,凑足69800元交上去,从此成为了以缥缈财富为梦想的传销一员。
两个月后,闫家余发现“生意”不对劲,“其实就是骗人”。他决定离开。刚好从家里带去的旱烟抽完了,他此前想让家人寄些烟丝过来,可同伙的人不让他透露住处地址。于是他提出自己回家拿烟,“他们见我两个月没发展一个人,可能觉得没什么价值,就让我走了。”
虽然几万元“会费”打了水漂,可闫家余回家后再也不想“干那事”。一年多来,他最担心的,是还陷在传销窝里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