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广西围捕2条“大怪鱼” 身长1米水中活物几乎通吃

2017-10-24 14:20:23  广西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水中活物几乎通吃

“这种鱼我们去年就抓到过一条,当时发现还有漏网的,没想到这次一抓就是两条。”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鳄雀鳝属外来入侵物种,它们之所以会出现在城市公园的人工湖中,应该又是某些人“放生”造成的恶果。

记者发现,鳄雀鳝在网上就有出售,一些人将鳄雀鳝作为另类宠物买回家中饲养,很可能会因为无力承担高昂的饲养成本,于是又将其拿到公园水域抛弃放生。

资料显示,鳄雀鳝原产于中北美洲墨西哥湾沿岸的河流中及河口水域,成年个体长度可达3米以上,是公认的“世界十大淡水凶猛鱼类”之一。在自然环境中,“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几乎没有它不吃的”。因此,鳄雀鳝常与“食人鲳”相提并论,被视为最臭名昭著的“水中杀手”之一。

作为外来入侵物种,鳄雀鳝属具有非常强的破坏性,它们受惊或被激怒时,甚至还有可能攻击人类。

放生危险生物将重罚

除了鳄雀鳝属之外,工作人员还在河东公园水域中捕获过七星刀鱼、巴西龟等危险外来入侵生物。它们离开原产地后没有了天敌制约,会迅速繁殖并大量捕食本地鱼虾,严重威胁生态安全,且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城市广场管理处向市民游客发起呼吁:家里养有另类宠物,特别是类似鳄雀鳝这样的外来物种,千万不可抛弃、放生;如果发现这类危险生物,切勿用手触摸、逗弄、惊吓,以免危及个人安全。

林业部门也提醒市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组织和个人,有关部门可处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野生动物保护法还特别针对外来入侵物种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键词:鳄雀鳝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