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拼多多的拼团模式“类似传销”,有常识又稍微懂点法律的人恐怕会对此谣言嗤之以鼻。拼团模式类似合法合规存在多年的团购模式,怎么一夜之间就被扣上了“传销”的帽子?
“相关抹黑言论认为拼多多、拼好货等社交电商平台存在类似传销形式的问题,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发布者缺乏电商专业知识,对这类创新模式的电商平台运作模式并不是特别了解,将拼团社交电商与网络传销混为一谈。”国内网络传销资深研究专家、国内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主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
曹磊进而指出,判断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可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主要特征:一是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二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三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直接或间接从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显然,以“拼多多”为行业代表的“拼团模式”类移动社交电商模式,与网络传销“风马牛不相及”,更接近美团、大众点评赖以起家的“团购模式”,而这类团购人数达一定数量就能享受一定优惠的商业模式,无论在线下还是线上,早就被证明是合法、合理,也合乎用户需求的。
与抹黑拼多多“类似传销”同时发酵的还有一个更让人目瞪口呆、啼笑皆非的“案例”,原文是“2017年6月15日,扬州市民秦某某与亲戚5人在‘拼好货’平台上拼团购买了一批海南青芒,收到芒果后发现大部分芒果都已经腐烂变质无法食用”。
2016年9月拼好货就已经下架,并入拼多多。竟然过了将近一年还能有所谓“扬州市民”在根本不存在的拼好货上购物并投诉,恶意抹黑的本质昭然若揭。
有专家指出,电商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是非之地,一些不良平台以黑竞争对手谋发展的套路一直存在。而拼多多近来良好的发展势头,很容易成为被黑的靶子。
由于这类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性,我国法律对于利用网络信息诽谤、诋毁等行为的打击一直都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