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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贿人无意中一句话 挖出国企供销领域职务犯罪窝案

2017-09-26 11:01:5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行贿人无意中透露的一句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他们顺藤摸瓜,挖出一起国企供销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供销领域中的“潜规则”也逐渐兴起,而国有煤矿采购则成为很多人所垂涎的“肥肉”。面对多种诱惑,上至领导干部下至相关岗位员工,均成为“走在钢丝上的人”,稍有不慎,便会被金钱和欲望吞噬。而山东省某地甲醇厂原副厂长江承志就是最先倒下的人。

提审犯罪嫌疑人

借钱

“他就是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钱,借着买房子的名义向我索贿。”

“我曾在2008年向江承志行贿6万元。”2015年初冬,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行贿人刘作全无意中透露的一句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在陈述中,刘作全无意中透露的这句话里,提到了一个当时并没有办案检察官知晓的名字。这个江承志是何许人也?刘作全当年为什么要向他送钱?现在人在哪里,又在做什么呢?办案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

很快,江承志的身份渐渐清晰起来。1964年出生的江承志是个土生土长的山东人,虽然家境普通,但他从小聪明好学,人缘也好,凭借过硬的机电技术,17岁便进入某国有煤矿工作,可谓是少年得志。工作后,本就聪明的江承志为人处世更加老练,很受单位领导的赏识。2008年初秋,44岁的他担任某地甲醇厂副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同年底,甲醇厂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组织团购买房。当时,江承志手头并不宽裕,但他又不想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怎么办呢?前思后想,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他的脑海。

“江承志就想到了刘作全。当时两人是有业务往来的,而刘作全想进一步扩大和甲醇厂生意的合作。有了这层关系,江承志认为找刘作全借这笔钱是没问题的。”邹城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四科副科长宋拓认真分析了当时的情形。

向一个有直接业务往来的供货商借钱,这样的意图再明显不过。刘作全心里自然也清楚,便心甘情愿地把这笔钱如数奉上。关于利息、归还时间等都只字未提。“实际上,他就是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钱,借着买房子的名义向我索贿。”刘作全作出了如此的交代。

关键词:国企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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