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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婚半年就离婚 讨要20万彩礼钱未获法院支持

2017-09-24 05:21:5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现代快报讯 结婚半年后,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返还彩礼20万元,那么能要回这20万彩礼吗?现代快报记者从昆山法院了解到,近日,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最终未能支持男方的请求。

2016年6月,陈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2016年9月,双方举行婚礼并登记结婚。订婚结婚过程中,男方及家人给予女方彩礼、搬箱礼、见面礼、改口费、三金等合计20余万元。两人结婚后开始同居生活,起初两人较为融洽。但逐渐因双方性格、家庭等各方面因素逐渐产生摩擦和隔阂。2017年4月,双方彻底闹翻。女方搬离了男方家。随后,男方起诉女方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

庭审中,女方表示彩礼一部分已经用于回老家请客办酒,还有一部分已用于生活开销,目前尚存不多,并且女方已经由黄花闺女变成了二婚妇女,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目前状态看,双方难以和好,准许双方离婚。彩礼是否返还主要考量当地习俗,男女双方是否共同生活以及给付彩礼是否会导致男方生活困难。从昆山地区来看,男方娶亲,彩礼一般是给付女方,具有较强的指向性。本案中,双方按照本地习俗举行婚礼,男方给了彩礼,两人登记结婚,虽然没有生育小孩,但双方确实同居生活了半年左右,男方家境尚可,彩礼并非借来,不返还不会导致男方生活陷入困境,法院对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没有支持。

承办法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在男女双方仅举办了婚礼但没有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结婚了但是没有同居生活,或者一方给付彩礼是用贷款或者借款支付的,不返还会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才支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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