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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服务收付费方式改革进入DRG时代

2017-09-22 07:38:0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去年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突出强调了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今年,收付费改革已列入了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并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工作。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55号文,标志着医改有了更加明确的任务和方向。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表示,收付费方式改革是深化医改、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最重要最有效的抓手。改革收付费方式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推进医疗药品领域的改革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从国际视角看,我国的医疗收费方式远远落后于国际的进程,在优化医疗服务收付费体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我们还缺乏实质性的突破,当前的收付费方式不能有效控制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依然存在,群众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较高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 樊挚敏说。

事实上,收付费方式,特别是DRG收付费方式作为世界宏观、中观、微观的经济杠杆,可以发挥强大的功能作用。“我们应充分认识收付费方式改革在深化医改中的地位和作用,调动多方实现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的目标。” 樊挚敏说,“探索住院病人和部分门诊特殊人群按DRG收付费,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协商定价的机制,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收付费改革路径和模式,是我们深化医改的方向。”

2010年10月,国家卫计委财务司会同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启动C-DRG的研制工作,组建了由全国37个专业735位临床专家和200多名卫生经济、医疗保险和卫生管理专家组成的大型研究团队。从2006年开始筹备算起,至今10年时间,制定完成了C-DRG收付费规范。

“C-DRG收付费方式改革,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体制性的改革,它与以按项目收付费为代表的后付费项目在原理上不同,其本质是一个患者的分类系统,主要是依据临床的相似性,资源消耗的相似性将患者划分为若干的DRG组,并按组划分标准,将多样性的医疗服务产出转化为一种相对可衡量的服务效率的模式。相比目前占主导地位的按项目付费是本质性的变革。”樊挚敏说,“我们推出的按DRG收付费变革一定是一个本土化的改革方案。其目标一是可以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二是可以驱动成本核算发展,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三是可以利用DRG支付制度优势,实现医改的其他目标,比如通过调整供给侧的行为,引导就医需求流向,为群众理性就医提供方便;第四,可以妥善面对非预期结果,加强政策调控与监管。”(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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