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四川省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制度统一……9月14日,四川省人社厅举行“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介绍过去五年四川省社会保险如何改变和影响老百姓的生活。
消除城乡差别
年内完成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几年前,眉山市农民张大国不小心摔跤骨折了,住院花费接近3万元,报销了3000元,而与他同病房的病友同样是骨折,花的费用接近,但却报销了1万余元。同样的病为何报销的钱不一样?原因在于张大国参加的是新农合,而他的病友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如今,由于城乡身份不同,老百姓只能在不同的社保制度中参保的情况正在转变。四川省人社厅副厅长吴琦介绍,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有14个市(州)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另外7个市(州)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进实施,将消除居民医保制度上存在的二元差别,城乡居民在同一制度内参加医疗保险,参保标准、报销标准完全一样。
此外,2014年四川省已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提高待遇标准
社保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家住资阳市乐至县的农民黄大爷今年70岁,每个月能领到75元基本养老保险金,他对此十分满意。
据四川省人社厅统计,过去数年来,四川省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养老保险方面,自2005年以来,四川省已连续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从2011年的1263元增长到2016年的1946元。2015年,四川省实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75元。
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12年的19.34万元增至2016年的23.4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12年的11.08万元增至2016年的13.62万元。
工伤保险方面,月人均定期待遇水平由2011年的1283元增至2016年的2285元,增幅达78.1%;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也都随工资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