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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律师:媒体、网友须删除侵害当事人权益信息

2017-09-18 11:01: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翟欣欣律师:媒体、网友须删除侵害当事人权益信息

翟欣欣律师:媒体、网友须删除侵害当事人权益信息

翟欣欣律师:媒体、网友须删除侵害当事人权益信息

翟欣欣律师:媒体、网友须删除侵害当事人权益信息

翟欣欣律师:媒体、网友须删除侵害当事人权益信息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9月18日上午,微博注册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的@易胜华律师发布微博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声明称:

1、 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全力以赴维护翟欣欣女士的合法权益。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

2、 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为大”的传统风俗,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3、 由于信息不对称,绝大部分网友出于朴素的正义和善良的本意,对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看法。无论对此事件持何观点,我们都表示理解。

4、 我们注意到: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5、 我们建议:上述个人、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媒体和平台,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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