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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名应聘者遭遇“合同诈骗” 涉案金额100余万

2017-09-16 00:21:06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踏访

办公室只租用了半年

随后,记者来到盛荣大厦,工作人员称吉林省水星淼印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早已经从大厦搬走,“正常这家公司应该是在8月份到期,但其实7月份就基本没人了。”工作人员称,这家公司仅租用写字间半年左右,马女士面试的时候,这家公司可能才刚刚“开业”。

随后,记者与马女士说的“姐姐”取得联系,对方曾在公司工作过,但被公司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我大概是4月份去的公司,主要工作是接待学生,一共干了3个月左右,在7月份的时候我一个同事说公司可能要跑。”她便通知了学生。

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吉林省水星淼印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幺天亮,状态为续存,成立日期为2014年3月10日。

律师

合同诈骗够2万应予以立案

长春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对于这种新型的合同诈骗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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