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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窑湾检验检疫局推行通关放行新模式

2017-09-13 20:46:2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2017年,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措施(试行)》。

  中央逐步对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口岸国际竞争力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细化的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一环,也在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需要,不断推动检验检疫监管改革。9月13日,辽宁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促进大窑湾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措施。

  多年来,大窑湾检验检疫局按照质检总局和辽宁检验检疫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先后实现通关单无纸化和报检无纸化工作。2017年,大窑湾局更是代表质检总局承担国务院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创新检验检疫全流程无纸化模式。同时,以辽宁自贸区获批为契机,积极落实辽宁局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28条和压缩检验检疫流程时长的工作部署,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一线意识,推进从检验监管向以检疫为重点、从批批检验向物流管控的两个转变,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原则,重新梳理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有效对接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新业态。近期,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完成了对内设机构和业务职能改进优化,同时经多方调研分析、可行性论证和试点运行,对进口货物通关放行模式进行全面改革,努力为大窑湾口岸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通关环境建设增加亮点。

  亮点一: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内设机构职能调整

  增设的信息化与物流监控科,具体负责大窑湾港集装箱码头一期、二期、三期、保税物流园区进出口货物的口岸放行管理和物流监控,原集装箱检疫科、保税物流园监管科和适载鉴定科口岸放行职能相应取消。信息化与物流监控科的成立使得大窑湾检验检疫口岸放行管理统一归口,为放行无纸化的通关模式改革提供部门接口--变过去口岸闸口管理功能为物流监控,强化后续物流监控与检验监管职能的有效衔接,同时该科还负责“三通两直”、“一体化”、“一带一路”(海铁联运)、跨境电商等新措施、新业态货物的口岸监管和物流监控工作,有效发挥大窑湾港国际航运中心的支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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