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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军决定逮捕

2017-09-13 07:51:3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3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2017年8月2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原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厅级)刘军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刘军简历

刘军,男,汉族,1962年1月生,山东滕州人,1986年4月入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专业)。政工师职称。

1979.12 新疆兵团农六师新湖农场2场10连职工

1980.03 新疆兵团农六师新湖农场2场学校教师

1982.09 新疆兵团教育学院数学专业(大专)学员

1984.09 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专业脱产学员(大学本科)

1987.07 新疆兵团农六师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1990.06 新疆兵团农六师教师进修学校团委书记(正科)

1993.12 新疆兵团农六师教师进修学校学生科科长、团委书记

1995.10 新疆兵团劳动局就业培训中心培训科长(其间:1992.09--1995.12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党政管理专业)

1996.08 新疆兵团纪委监察局主任科员

1997.12 新疆兵团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

1999.02 新疆兵团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

2000.10 新疆兵团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正处级)(其间:2004.09--2005.01兵团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6.03 新疆兵团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副师级)

2007.07 新疆兵团纪委常委

2012.04 新疆兵团纪委副书记。

2017.05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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