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他们在微信群商量涨价被发现了,遭罚款将近1亿)
9月7日,天原集团、英力特两家上市公司因涉嫌PVC(聚氯乙烯)价格垄断共被罚约2400万元后。
9月8日,君正集团被罚2947.8万元,鄂尔多斯被罚1937.55万元,亿利洁能被罚2060.98万元。截至发稿,已知因涉嫌PVC价格垄断被罚的上市公司,总罚金接近1亿元。
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书披露,涉事企业除了参与不定期举行的会议之外,还通过微信群交流信息,统一产品价格,因而构成了价格垄断。
处罚信息发布后,9月7日国内期货市场PVC主力合约1801一改此前大涨势头,单日下跌2.37%。截至9月11日收盘,PVC主力合约1801报7550元/吨,较9月4日7975元/吨的高点已下跌5.3%。
微信群里商定集体涨价
国家发改委相关调查认定,英力特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据调查,2016年,英力特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通过微信群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交流价格信息,达成了统一提高PVC产品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如2016年7月,相关氯碱企业在“联合体领导交流”微信群中提议,从8月1日起统一提高PVC产品销售价格50元。
英力特公司回复:“执行”。
2016年9月,相关氯碱企业在微信群中再次公布《PVC价格执行表》,明确约定了各区域及出厂自提最低限价,英力特予以回应支持。
英力特还将上述垄断协议在经营中予以实施。
据调查,在2016年7月达成垄断协议后,英力特将销售给上海某公司的PVC单价从5250元提高至5400元,涨价150元;
将销售给安徽某公司的PVC单价从5525元提高至5875元,涨价350元;
在达成2016年9月的垄断协议后,英力特将销售给山东某公司的PVC单价从5650元提高至5900元,涨价250元;
将销售给河北某公司的PVC单价从5600元提高至5950元,涨价350元。
经查证,这些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或涨价幅度与垄断协议约定一致。
据此,国家发改委认定,英力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PVC产品的市场竞争,损害了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