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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枪击伤人事件:61岁大爷持枪打伤31岁男子

2017-09-12 16:08:28  北京时间    参与评论()人

据了解,嫌疑人王某(男,61岁)与被伤害人程某(男,38岁)曾有矛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深圳枪击伤人事件 网友:枪从哪来的?什么仇什么怨?

据南方都市报11日称,这起案件发生在福田区委大楼内,记者提供了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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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持枪伤人怎么判

一、我国持有枪支怎么处罚?

非法持有枪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128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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