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山阳刘某行贿民警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引发爆炸,致13人死亡,案发后潜逃,被公安部列为部督逃犯。刘某隐姓埋名逃亡外地,在杭州娶妻生子。9月7日,潜回山阳老家给父母上坟时,被山阳警方成功抓获。
民房内制烟花爆竹致13人当场亡
2002年11月30日17时30分左右,山阳县原黄龙乡姬家河村胡扒岭山腰一声巨响,一户四间民房被夷为平地,13人被埋在瓦砾堆中。出事民房为村民刘某家所有,爆炸时刘某雇佣邻居亲戚等人正在在民房内制造烟花爆竹。
“爆炸致屋顶被掀,散落的瓦砾堆中有十来具尸体。”当年参与办案的民警回忆,现场非常惨烈,经过清理发现有13具尸体,均为本村村民,大部分是妇女,年龄最大的70岁,最小的只有12岁,作坊老板刘某的母亲也遇难。事故发生后,涉嫌受贿和玩忽职守的山阳县公安局治安股股长郑传喜和扬地杨地派出所副所长王锋双双被捕,刘某本人却逃之夭夭。由于案件当时在全国影响恶劣,刘某被公安部列为部督逃犯,公安机关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抓捕,但一直未能抓获。
嫌犯被捕时未作反抗: “我知道会有今天”
9月7日,山阳县公安局户垣派出所民警收到情报,已潜逃15年之久的刘某秘密潜回家中,遂将情况向山阳县公安局领导汇报,山阳警方安排派出所警力实施抓捕,并派县局刑侦大队前去支援。
“根据掌握的线索,刘某正在其叔叔家吃饭。”山阳县公安局户垣派出所所长李有平介绍,6名民警身着便服直扑刘某叔叔家,但并未见人。得知刘某已经走了约1个小时,抓捕组迅速追了上去。当天下午2时30分,民警在4公里外一处通村路上发现刘某,立即扑了上去。
“刘某当时根本没有反应过来,抓捕时也未有反抗。”李有平说,当他们问叫什么名字?刘某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真名。民警又问到:“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刘某回答:“知道,是因为十多年前的爆炸案。我知道会有这天,也算是了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