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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小伙盗共享汽车:刮除二维码 割走车钥匙

2017-09-09 16:21:3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讯 张某以刮除二维码、割走车钥匙的方式,将某公司价值78000元的一辆smart共享汽车窃走,后被民警抓获。因涉嫌盗窃罪,张某被公诉至北京朝阳法院。

《法制晚报》(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男子态度反复,在法官的多次询问下最终表示认罪。

指控 小伙盗共享汽车 价值7.8万元

检方指控,2017年5月10日11时许,张某在北京市朝阳区保利国际广场2号塔楼门外,以刮除二维码、割走车钥匙的方式,将北京都安同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投放的1辆smart共享汽车窃走。

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78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被告人态度反复 一度拒不认罪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张某今年刚满18岁,初中文化水平。

在庭审中,法官问其是否认罪,张某忽然态度反转,拒不承认自己刮除二维码。

张某表示,自己当时看到这辆车碍事,便想挪走这辆车。由于他当时正在考驾照,便起了“开着玩玩”的心思,拿这辆车练练手,他本意并非盗窃。“二维码不是我刮走的。”张某还表示自己在使用车辆的这几天中,二维码不知被何人所刮掉,此事与他无关。

张某辩解说,因为自己并非想据为己有,因此想着给车主留纸条或信息,告知车主他会将车辆返还,但还没有留下信息,便被抓获。但张某对于为何驾车3天都未留信息等问题不能自圆其说。

在法官反复询问下,张某又承认了自己盗车的事实,当庭承认自己错了。

公诉机关表示,建议对张某量刑3到4年。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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