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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确省纪委委员6项职责任务

2017-09-09 07:26:4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9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督促和保障省纪委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湖北省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意见》,对省纪委委员增强履职意识、把握职责定位、发挥表率作用等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结合省纪委委员身份和职业特点,明确了省纪委委员应该履行维护党中央权威、参与集体决策、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协调督办、开展调查研究等6条职责任务,要求省纪委委员要积极建言献策,发表意见建议,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大胆监督省纪委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的工作和省纪委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同时,对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也提出了硬性要求,如每年至少提交1份有价值的调查报告或意见建议;不是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省纪委委员每年参与省纪委组织的专项检查、作风巡查或评议活动应不少于1次等。

为保障省纪委委员表达意见有途径,发挥作用有平台,履行职责有保障,湖北建立健全了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重大活动参与、经常性联系、意见建议办理、联系“两代表一委员”、询问质询等7项制度。省纪委各内设机构结合职能职责,组织制定了保障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任务分工,将7项制度细化为21项具体任务,切实为委员履职保驾护航。此外,《意见》还建立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问责追责机制,着力提高履职成效,倒逼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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