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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房地产中介要自查“消费贷”“经营贷”等六项违规行为

2017-09-09 07:12:4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9日北京讯 北京市住建委等相关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对近三个月本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开展自查。

  根据《通知》要求,自查重点主要针对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等六项经纪机构违规行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经纪机构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时间为一个月,经纪机构需要在10月8日前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近期有媒体报道,个别经纪人员协助购房人违规办理“信用贷”等方式套取资金,作为购房首付。这既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自查整改工作将进一步规范经纪机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巩固调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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