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广电总局:电视剧严禁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网络剧创作备案管理

2017-09-08 18:41:4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十二、完善支持电视剧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在明晰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完善投入机制,大力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

  十三、引导规范社会资本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创新投入方式,引导和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商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的各项政策。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审计机关要依法切实做好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7年6月26日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