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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为给非婚生女儿上户口 送区委书记25万获刑

2017-09-05 16:40: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因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两非婚生女儿一直上不了户口,湖北荆州一化工厂厂长常某找到了时任荆州市沙市区区委书记马秋平,先后三次共送给马25万元。马一个电话帮他解决了户口问题。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湖北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常某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常某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判决书显示,今年53岁的常某系湖北荆州一家化工厂厂长,有两个非婚生女儿,于2006年、2008年分别与两名女子所生,因两孩子母亲均与常某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两女儿一直上不了户口。为此,常某找到时任荆州市沙市区委书记马秋平帮忙。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春节至2012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常某为感谢马秋平在其非婚生子女上户口一事上的帮忙,先后三次送给马秋平现金共计25万元。

公开履历显示,马秋平于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担任荆州市沙市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1年12月到2015年2月,任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据马秋平证言,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常某将其约到荆州市沙市区文湖公园门口,送给其15万元和两条“芙蓉王”香烟,请其帮忙解决其两名非婚生女儿的户口问题,马秋平遂安排时任荆州市沙市区计生委主任杨某具体帮助解决。之后,为感谢其帮忙,常某又先后两次分别送其5万元现金和两条“芙蓉王”香烟。

杨某证实,2010年10月份的一天,马秋平打电话要求其帮忙解决常某的两名计划外生育小孩的户口问题,由于马系其直属领导,其不敢马虎,遂与常某联系后安排政策法规科陈科长办理此事,并在未经基层社区计生部门审核、未提交结婚证、夫妻生育情况证明等材料、未调查核实两孩子父亲的收入状况的情况下,各收取社会抚养费1万元后,顺利帮忙解决了常某两名小孩的户口问题。

2015年2月2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已任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马秋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当月,马秋平被免去副市长职务。

2016年8月11日,湖北汉江中院官网发布消息,当日上午,该院院长徐少林审理了被告人马秋平受贿一案。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4年,马秋平利用担任荆州市沙市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荆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土地挂牌、规划许可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9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请求依法判处。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马秋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休庭,择期另行宣判。

据常某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常某在湖北省纪委调查阶段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行贿的基本事实,对侦破马秋平涉嫌受贿案件起到积极作用。常某的行贿款25万元已被马秋平全部退交至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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