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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骑哈雷摩托车意外身亡 商贸公司被判赔62余万

2017-08-30 09:28:11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该案承办法官史震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刘先生增驾摩托驾驶资格尚在实习期,按照相关规定不应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但公司对此并未进行严格审查。而骑行活动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摩托车的技术要求比在普通公路上更高,所投入的精力和体力也要更多,虽然此次事故并非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但公司在骑行活动的道路选择上仍存在一定过错。关于《哈雷戴维森骑乘者承诺协议》是否可以成为公司免责的依据一节,法院认定,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协议系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其中关于公司免责的内容应属无效,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依据。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某公司赔偿刘先生的家人死亡赔偿金588762.83元、丧葬费13871.55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此案宣判后,刘先生的家人当庭明确表示不上诉,被告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曲格林 CN064、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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