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互联网“同行”恶意竞争频发 或将面临法律“紧箍咒”

2017-08-28 07:45:5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该案中,美团网为金华地区市场占有量最大的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其利用优势地位,以“合作承诺书”的方式,要求入网经营者签订协议,约定入网商户只与其独家经营,将享有服务费价格优惠,收取标准为2%。如商户违反约定,同时与其他“经营相同或近似业务的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经营,美团网则将收费标准调高至6%。同时,其以不提供美团外卖服务、不签协议等方式迫使商家签署外卖服务合同中选择“只与美团外卖进行外卖在线平台合作”这一补充约定。

2016年下半年,美团网为推广线上业务,在知道自己的签约商户同时与其他同类在线外卖平台合作后,强制关停商户在美团外卖上的网店,停止美团外卖商家客户端账户使用,迫使商户关闭其他外卖平台上的网店后才能允许商户重新登入美团外卖平台。

“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阻碍、胁迫他人与竞争对手发生正常交易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美团网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合计罚没52.6万元。

不光如此,最近,互联网江湖中的“刀光剑影”还有:金山毒霸篡改2345网址主页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被判赔300余万元案、爱奇艺诉乐视不正当竞争案、乐视浏览器有意更改UA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法律缺位

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时没有涉及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行业竞争加剧,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呈爆发趋势。诱导或恶意卸载软件、阻碍软件安装运行、搜索排名、间接商业诋毁等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此起彼伏。

据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统计,2012年至2017年5月的五年间,该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仅2016年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000余件,其中不正当竞争案件259件。在这些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涉及网络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又占到三分之二的比重。另据统计,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占全国不正当竞争案件的7%左右。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法官说,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发生环境、行为方式等方面的不同,使得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类型与传统不正当竞争纠纷类型存在差异。目前,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线下业务扩展到线上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经营互联网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