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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赢商家优惠券跳绳302下猝死 家属索赔180万

2017-08-26 21:40: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事发后,黄世东的家人索赔180万元。但是,这一主张遭到店铺拒绝。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曾就赔偿问题与店铺协商两次,仍未达成一致。

26日下午,记者也向参与协商的店铺负责人赵鹏,证实了这一情况。“我们只是介绍了促销活动,是死者老婆叫他参加的,店员并没有逼迫,责任并不大。”赵鹏告诉记者,店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目前只能赔偿家属5万元。

“因为协商未果,我们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由法官认定责任,但是对方称无力承担律师费。”赵鹏说,他们曾提出先垫付几万元律师费,推动事情进入司法阶段。但是,死者家属并不满意垫付金额。

记者回访

跳绳活动持续 现场新增安全告示

26日下午1点过,记者来到事发店铺,看到店门外仍然放着多个跳绳促销活动的广告牌,“心跳起来,跳得多返得多”字样十分醒目。

记者还看到,在店铺门厅的桌子上,放着一个《跳绳活动重要告示》,内容是提醒患有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等疾病的患者慎重参加活动。“我承认,这是在事发第二天才摆出来的。”赵鹏说。

“都出事了,我们为什么还继续活动?那是因为我们觉得活动本身并没有错。”赵鹏介绍,店铺已经连续多年举办跳绳促销活动,从没出过事,“这次的事情只是意外,跳绳本来就是大众健身项目,我们之前也没意识到需要进行安全提醒”。

律师说法

商家应尽提醒义务 赔偿责任还需法院认定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凇。他认为,判断商家是否需要以及需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需要先认定他是否侵权,“侵权必须同时具备侵权行为、有过错、有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夏畦凇告诉记者,在该案例中,商家应该提醒参与人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活动,“如果未尽提醒义务,可能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理由,但是最终依法院判决为准。”若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侵权,商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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