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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甘肃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2017-08-24 17:26: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兰州8月24日讯 (记者 陈发明、通讯员刘静怡)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底前,甘肃省级15家公立医院和11个非国家试点市州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意味着甘肃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实行药品加成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该政策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医疗机构趋利行为显现,成为看病贵的原因之一。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的突破口,也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甘肃省医改办主任、卫计委主任郭玉芬8月24日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甘肃将于8月26日零时,在省级15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此前,甘肃从2015年起,甘肃69个县(市辖区除外)133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庆阳市、白银市、酒泉市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试点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在改革中积极探索,分级诊疗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采购“两票制”稳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老百姓就医获得感明显提升。

  为确保新旧体制平稳转换运行,甘肃发改、人社、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各医院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省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价格调整方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与医保政策调整、财政补偿同步推进,确保无缝衔接。经测算,省财政作为办医主体补助10家省级医院每年5000多万元。

  据了解,甘肃此次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遵循“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基本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基本原则。把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提高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优化医院的收入结构。

  甘肃省发改委副主任陈波介绍说,通过改革,将促进医院和医生转变观念,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从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根据甘肃医改方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减少的收入,将通过价格补偿75%、财政补偿1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10%。市州医院财政补偿比例可参照省级执行,具体补偿比例由所在市州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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