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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峰:理论结合实践方能使警犬发挥作用

2017-08-24 13:52:1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杨妙融 记者王佳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与新华网联合推出了“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候选人系列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警犬技术大队副大队长许晓峰,分享其警犬训导的工作经历。

人物档案:许晓峰,男,中共党员,汉族,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警犬技术大队副大队长。从警21年来,他多次荣立二等功、三等功,2017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新华网:您在训练警犬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我们都很好奇警犬训练员的日常工作,您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许晓峰:警犬训导员的一天工作是从打扫犬舍开始的,清理、冲刷犬舍是保证警犬健康状态的重要工作。然后,趁着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温度适宜,训导员们就牵着犬到训练场。各个训练小组根据不同专业,按照计划分头进行训练。例如追踪、血迹搜索、搜毒和搜爆、基础服从、实战扑咬、体能和障碍训练等科目。可以说“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是训导员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在训练之余,训导员会给自己的犬洗洗澡。值班员会巡视和检查每一个犬舍,保证犬充足的饮水。傍晚时分,训导员在饲喂完自己的犬之后,回到办公室,写下今天的训练日志做出明天的计划,完成一天的工作。

新华网:训练一条成功的警犬需要付出多少时间和心血?

许晓峰:一头警犬在两到三个月大时就要进行社会化锻炼,熟悉多种环境,还要培养工作动力和调引兴奋性。犬到六个月大时要和它的训导员一起经过半年时间的集训,学习基础技能、工作形式和进行专项强化训练。也就是说,一条警犬能够出警使用至少需要经过一年的严格训练,具备基本的能力和素质,达到现场使用的要求,能够在刑侦、搜索或治安防范等领域,发挥它的独特作用。在它之后的七到八年服役期间内,不断应用实践、学习成长。可以说,它的一生都在学习。整个过程,都需要训导员的全程陪伴、真心付出、精心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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