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男子刚出狱伙同3人在溜冰场轮奸2名女子 获刑11年

2017-08-23 20:51:2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42岁的袁某某曾因犯抢劫罪入狱,

然而他出狱后并没有改过自新,

而是与朋友桂某平、李某某、张某某三人(已判刑)

将两名女子带至一家溜冰场进行轮奸

这两名女子

由此经历了人生中最灰暗的几个小时。

近日,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以袁某某构成强奸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发:团伙4人溜冰场借宿轮奸两女子

出生于1975年5月的袁某某是初中文化,在1999年12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然而,袁某某出狱后,并没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而是一意孤行,在其出狱第九天再次犯案。

2003年1月29日凌晨,桂某平、李某某、张某某租车来到了位于南昌市进贤县城的某按摩城。在某按摩城,桂某平、李某某以前往县城玩为由,花了200元钱将女子王某某、陈某某从按摩城带走。

他们来到一家溜冰场借宿。在此期间,桂某平和张某某以掐脖子等威胁方式分别强行与王某某、陈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待李某某和袁某某回来后,二人带王某某进入一房间,李某某强行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当李某某强奸完毕离开房间后,在旁等待的袁某某又强行与王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天明时分,张某某再次强行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后经过苦苦哀求,王某某、陈某某二人才被准许离开。王某某、陈某某脱身后便告知按摩城老板该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司法鉴定,王某某、陈某某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

噩梦:不从即恐吓、皮带抽打、手掐脖子等

此后,李某某等人先后被民警抓获归案并获刑。而袁某某则迟迟未归案,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最终在江苏省苏州市火车站将袁某某抓获归案。2014年10月24日,袁某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2015年5月5日,被取保候审。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