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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区级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2017-08-23 06:55:5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天津市深入落实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在制定巡视工作五年规划中,注重建立健全问题移交、成果运用和督查督办等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大巡察工作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研究制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规范巡察工作的整体谋划,压实各区各市级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促进形成“抓党委推动党委抓、抓书记推动书记抓”的良好局面。紧密结合基层实际,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要求各区委建立不少于2个巡察组,各市级部门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不少于1个巡察组或组建机动巡察组。区级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坚持巡视与巡察工作有效衔接,共同发力。市委9个巡视组发挥代表市委巡视的权威,开“直通车”直达问题线索;全市112个巡察组发挥知具体、接地气的优势,根据巡视组对问题的“定位”进行“深层打井”,把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对违规违纪问题细查严办。完善巡察工作横向交流机制。采取片区座谈会方式,将16个区、37个市级部门划分为3个片区,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沟通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研讨难点问题。

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采取“以干代训”方式,抽调巡察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力争用5年时间,将全市巡察专、兼职干部轮训一遍。(天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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