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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破解密码拷贝丈夫出轨证据 专家:不属非法证据(2)

2017-08-21 02:11:2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广州判决过一宗案件,两夫妻闹离婚分居,女方搬出去租房,男方得知女方找了个男朋友后,找人把她房门踹开。廖中洪说,这就侵犯了住宅权和隐私权,最后法院判决认定是非法证据。

破密复制丈夫电脑数据

  专家认为妻子不算侵犯隐私权

重庆有个案子争议比较大,两夫妻四十多岁,分别是不同公司的高管,女方发现丈夫有一段时间不对劲。丈夫的公司给他配了一台电脑,丈夫上班、回家都带着,还设置了密码让女方打不开。有次趁着男方出门忘了带电脑,女方找电脑高手把电脑打开了,把丈夫出轨的电子资料全部拷贝下来,拿到了法庭上作为证据。

法院也很为难,对此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廖中洪说,首先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这个电脑是否共有财产?其次,婚姻期间也是有个人隐私的,女方这么做算不算侵犯隐私权?“我的个人观点保守一点”,廖中洪说,他认为不存在侵害他人权益,女方这样取得的证据不属于非法证据。

廖中洪说,他在2003年曾在杭州某活动上获悉了全国有上百个类似的私人侦探,在我国一些比较开明的省市法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认为凡是私人侦探取证的,并没有侵害他人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这类证据法院能够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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