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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企业家被控与假银行行长设局 骗取银行理财协议(3)

2017-08-20 15:28: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庭审中,邓双梅坚称融资一事是施坚勇找自己,很多事情她不知情。其表示只有保险柜的事情自己知情,其他的都“不知道”“不太懂”。而施坚勇则称,是邓双梅找自己帮忙融资,伪造印章、伪造机要室等一系列事宜邓都知情。夏晓振也称,他所做的事情都是听从邓施两人的安排,邓应该都知道。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施坚勇、邓双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印章与被害单位签订虚假理财协议,骗取被害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施坚勇合同诈骗金额40亿元,邓双梅合同诈骗金额10亿元;被告人夏晓振帮助施坚勇、邓双梅伪造中信信诚资产管理公司印章及相关证照。施坚勇、邓双梅的行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夏晓振的行为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施坚勇、邓双梅在合同诈骗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检方认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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