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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 被拘后称:我没钱赔

2017-08-19 16:41:1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驾驶共享汽车与张师傅的私家车相撞后逃逸,被找到的司机说没钱赔。共享汽车方面也没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无奈之下张师傅将肇事司机及共享汽车起诉至新城区法院。

事件回顾:

大学生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

7月7日下午1时许,张师傅在咸宁中路由西向东直行,经过新科路丁字时,一辆在新科路左转的共享汽车和他的车相撞后逃逸。当时华商报记者查看张师傅汽车发现,车辆右侧前后门变形严重。

无奈之下,张师傅报警,交警找到了逃逸司机,是名在校大学生,双方曾就如何处理这起事故进行过协商,但赔偿一事并没谈拢,张师傅自己先支付了5700元的修车费。

肇事司机:愿赔但没钱

华商报记者从警方出具的这起事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司机陆某,23岁,因这起事故肇事逃逸被处行政拘留十日。“这司机其实是大三在校生,驾照拿到手不到两年。”张师傅说。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陆某,对于学生的身份他没有否认。“警察都把我关了10天,还想咋?”陆某说,“我一直都说我肯定给赔钱,但我没钱啊。”陆某说自己已是成年人,不可能问家里人要钱为这起事故买单,可自己又没经济能力,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于被关进拘留所,又被告上法庭,陆某说:“不会对我未来造成什么影响的”。

共享汽车公司:

作为第三方,仅能配合

张师傅多次拨打共享汽车的客服电话,要求该公司协调处理此事。“共享汽车这边,一直没给我拿出一个明确、满意的解决方案。”张师傅说,“这起事故属于肇事逃逸,又找到了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理赔。难不成这5700元的维修费要我买单?”

昨日记者和共享汽车方面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汽车作为第三方,从法理上并不存在赔偿责任,由于使用者无能力赔付,我公司从人道主义上可进行一定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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