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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医美行业乱象:从业人员素质低 虚假广告盛行(2)

2017-08-19 15:51:35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联系电话等基本内容,发布医疗广告须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美容因其具备医疗属性也应遵守上述规定。

针对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广告现状,北京二中院法官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同时,中国医疗整形美容协会应发挥自身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工作,肃清行业风气。

上述白皮书还揭示,90%毁容源自“三非”,即非正规机构、非专业医生、非CFDA认证产品。医美黑市的重灾区在肉毒素、玻尿酸、超声刀和热玛吉,这些项目中充斥着假药、水货、山寨设备。

在医美耗材方面,法院报告指出,一些无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药物和器械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市场,未经消毒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使用这些不可追溯、未经国家食药监局等权威机构认证的药品和器械,实难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2002年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都要求对医疗美容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了各类别医疗机构可以实施的美容技术范围。然而,实践中却存在规定执行不到位,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导致监管出现真空。

北京二中院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应厘清监管思路、明确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变一次性准入审批为常态化巡查监督。此外,相关立法机构和部门应细化法律责任,使医美行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针对服务欺诈行为作出了惩罚性赔偿的特别规定,医美机构欺诈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违法医美机构增加三倍赔偿金额。

(责任编辑:曲格林 CN064)
关键词:乱象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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