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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受邀去北京玩却陷传销无法脱身 3人被判非法拘禁罪

2017-08-15 18:18:0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廖某、付某等人作证称,他们都是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了这一传销组织,交纳2900元购买化妆品后成为了业务员,通过发展下线挣钱。但他们说,都没见到过化妆品实物。

2016年9月刚加入该传销组织的被告人袁某还供述,在这里,有人专门负责盯着院内人员,怕他们跑掉;也有人负责讲课,内容就是如何发展下线。平时“学员”往外打电话都要开着免提功能,如果有人求救,电话就会被抢过来。如果有人要离开,自己就会劝他们留下来,不成的话就由“孙主任”继续劝,“总之不会让对方离开。”

通州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孙某、周某、袁某无视法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孙某、周某在共同作用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袁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通州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周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管制1年;被告人袁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管制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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