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贪内助”帮“好领导”受贿800万 为“小家”甘愿堕落

2017-08-15 10:36:0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经检察机关起诉,青岛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孙梦元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认定的受贿数额达800余万元。孙梦元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日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青岛市李沧区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卢锡美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卢锡美提起上诉。近日,青岛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承办此案的青岛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赵元告诉记者,贪腐行为往往滋生于制度不规范,监督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人性中的贪欲与个人自我要求上的放松。在一系列贪腐案件中,有一个现象应该值得重视,那就是官员的另一半是“贤内助”还是“贪内助”,对官员是否廉洁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具体到本案,夫妻两人身陷囹圄,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到这样的局面,值得深思。(卢金增 王蓉蓉 程莉莉)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