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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公布“火车站猥亵女童”男子身份?警方回应

2017-08-15 08:15:2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一直以来,每当有高关注度事件发生,网上常会出现一些谣言,而不明真相的网友信以为真,转发为谣言造势。对此,程春华提醒大家,传播谣言轻则会治安处罚,重则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形可构成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最有可能构成的就是诽谤罪。如: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等等。对此,程春华提醒,应当持理性的态度看待事情,不要随意传播未经考证的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应当给予警方时间和信任,等待事情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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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特约评论员 安 安

这两天,一个无袖连衣裙小女孩的照片刷爆了朋友圈。被网友的马赛克善意遮住脸部的她,遭遇的是麻木之下最不善意的侵害。

8月12日,有网友微博举报,她在南京南站候车室,看到一名年轻男子把这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幼女“一把拽过去”坐在他腿上。该男子伸手到小女孩裙子里,直接抠摸着孩子的胸部。而女孩低头玩着手机,没有丝毫异样或抵抗。更让旁观者震惊的是,坐在男子身边一对年约50岁的男女,“看起来是他们的爸妈”,竟无动于衷,丝毫没有制止。男子涉嫌猥亵的行为持续了至少5分钟。

8月14日上午11时许,澎湃新闻从南京铁路警方获悉,涉嫌猥亵女童的小伙已被南京铁路警方抓获,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嫌疑人会受到何种处罚是目前舆论比较关注的,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就应当立案侦查。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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