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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到宾馆为男网友"庆祝生日" 反遭对方强奸

2017-08-12 10:37:31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东营:女子轻信网络社交软件为网友“过生日”反遭强奸)

本报8月9日讯女子小叶(化名)通过聊天交友软件陌陌与贾某结识,因为轻信贾某,小叶同意与贾某见面,结果在赴约为贾某“庆祝生日”时遭到贾某强奸。日前,东营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强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贾某。

今年7月底,东营公安分局文汇派出所接到小叶报警称,自己在7月17日被一名男子强奸。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通过犯罪嫌疑人在发案宾馆登记的信息,确定犯罪嫌疑人贾某身份(男,35岁,东营区人),并于当日在某宾馆内将贾某抓获。

经查,2016年11月份,小叶通过陌陌软件添加了一网名叫“陈含”的男子(犯罪嫌疑人贾某),两人多次闲聊,很是投机。今年7月17日,贾某以自己过生日为由,约小叶在某宾馆内庆祝生日,小叶没有多想,欣然到约定宾馆赴约,结果在该宾馆内,贾某对小叶实施了强奸。经讯问,贾某对其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贾某已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像小叶这种因为轻易相信网友而遭受伤害的人还有不少,广饶男子张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认识了已经结婚的宋女士,两人互加好友后迅速聊得火热。熟识后,张某提出两人见面的要求,宋女士没有多想便同意了张某的要求,于是两人约定在宾馆见面。

然而令宋女士没想到的是,张某早已心怀不轨,等宋女士一到宾馆,张某就伙同他人以要告知其丈夫与他人开房为由,胁迫宋女士写下欠条,接下来前后敲诈其现金共计14000余元。接到宋女士的报警后,广饶县公安局民警快速出动,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2015年12月22日,成功将张某抓获并依法刑拘。

目前,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许多社交软件应运而生,在带给大家方便的同时,也有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将其作为实施犯罪的平台。与现实生活相比,网络始终是一个虚拟的社会,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工具交友,还需提高谨慎加强防范。对于陌生人,在身份不明的情况下,应拒绝见面,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特别是女性朋友,见网友最好约在人多的地方,不要跟随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不要单独与对方共处一室,不要去人烟稀少的地区,见面前最好事先告知家人或朋友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责任编辑:曲格林 C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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