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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诉共享单车乱停增管理负担:给100元就撤诉

2017-08-10 20:11:3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将共享单车企业摩拜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乱停放给物业增加了管理成本。

8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网披露的一则消息称,因认为自己对小区内摩拜单车的乱停放和管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北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将摩拜公司诉至法院,判令摩拜公司支付单车随意停放至私人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停车位、绿化带等管理费用100元。8月10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无因管理纠纷案。

这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起因共享单车停放问题引发的民事案件。

这家物业公司诉称,该公司自2016年8月10日开始负责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东区停车场的管理,期间高碑店东区的物业管理秩序井然有序。但随着近年来摩拜单车的推广,尤其是近几个月小区内单车使用量陡然大增,每天上百辆单车不规则地停放让小区内面目全非,每天物业管理人员都可以清理出大量随意停放的单车。

该物业公司称,该公司曾多次向摩拜反映,均无果。因小区内无自行车存放地,为了保证小区的管理秩序、消防通道畅通和行人安全,物业公司花费人力物力对小区的用车进行统计和观察,根据使用者用车习惯和管理区域的特点寻找合适的单车停放点,并在确定区域做好标识,引导使用者集中有序停放。同时物业管理人员每天巡查,将小区内随意停放的单车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

据海淀法院网发布的文章,物业公司认为,因摩拜公司对使用者的使用行为缺乏提示和监管,才导致了乱停放现象的肆意发生,对此,摩拜公司应对此承担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双方虽未达成相关管理约定及委托关系,但物业公司在对大量单车管理的同时保障了单车不会被随意损坏和丢弃,维护了摩拜公司利益,故要求摩拜公司支付公司相应的管理费100元。

摩拜方面则辩称,物业公司不能提起无因管理之诉,物业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对摩拜单车的管理行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摩拜方面称,即便其实施了所谓的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行为,公司也没有因此获得法律上的利益,物业公司主张公司对单车使用者缺乏提示和监管完全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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