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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丝面膜经检测无蚕丝 法院判决商家三倍赔偿

2017-08-09 15:22:25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网购的蚕丝面膜经检测后发现无任何蚕丝成分,消费者将商家诉至法院,认为商家构成欺诈要求赔偿。新京报记者今日(8月9日)从通州法院获悉,涉事商家被判构成消费欺诈,需三倍赔偿消费者货款。

据介绍,刘女士在某公司天猫旗舰店购买四种面膜若干盒,四种面膜不同程度地在名称、包装以及网页宣传上标注有“蚕丝面膜”、“进口蚕丝膜布”、“100%天然蚕丝加工而成,天然蚕丝构造成分与人体皮肤极为相似”等字样和宣传用语。该旗舰店网站上购物保障中注明“假一赔三,商品品质保障,一旦您收到商品是假货,卖家承诺三倍赔偿”。后刘女士将上述四种面膜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述面膜的成分(基布)均为100%再生纤维素纤维。刘女士认为其购买的面膜宣传为蚕丝面膜,但经检测并不含蚕丝成分,因而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故要求该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货款三倍的赔偿。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公司销售的四种面膜均不同程度地在名称、产品外包装或宣传网页上注明“蚕丝膜”、“进口蚕丝膜布”、“天然蚕丝”等字样,但上述产品经检测均为100%再生纤维素纤维,并不含有蚕丝成分。故法院认为该公司向刘女士提供的上述产品信息不真实,进行了虚假宣传,从而给刘女士造成了误导,其行为构成欺诈。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该公司将货款退还刘女士并支付货款三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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