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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以房养老”受骗起诉 被告却还在发理财骗局(2)

2017-08-07 13:34: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高大妈说,2016年8月开始,她发现董某不再给其打利息,于是上门询问,得知这是在广艳彬处做的投资,但投资项目进行的不顺利,最近钱紧,过些日子再打钱。

2016年10月14日,当高大妈再次询问董女士利息情况时,董女士将高大妈带到了广艳彬那里,却被告知房子已经被龙学武过户了,要求高大妈一家尽快搬出涉事房屋,并归还当时的借款和利息。

闻言,高大妈立刻跑到房产交易大厅,查询之后得知,原来,2016年10月9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刘凤仙伙同龙学武将她的房子办理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进而取得了新的房产证,而交易价格却只有130万元,严重低于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而且,至今,高大妈并未收到过任何房款。

高大妈认为,涉案房屋是其私有房产,被告刘凤仙、龙学武等人此举,欺诈行为明显,以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骗取其住房,不仅违反了《合同法》,还严重侵犯了她的权利,应属无效,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并由被告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房屋交易过程是按照高大妈要求

8月7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高大妈及其儿子儿媳本人来到了法庭,参加了此次庭审,被告二龙学武本人也来到法庭,他还委派一名代理律师到庭帮其诉讼。庭审时,被告一刘凤仙并未到庭。

庭上,被告二龙学武却否认了此事,他辩称,2016年,高大妈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他,说知道他认识一些民间借贷人,因急需资金,希望他从中联络、介绍,借用一些资金使用,并称可以给其中介介绍费用。而他刚好因为认识一些民间借贷人,有这方面关系,而且看到她确实急需用钱,于是答应帮忙联系。经过介绍,高大妈与王跃联系,向其借用一些资金,双方又签订了借款合同。为了保证借款的偿还,经出借人要求,高大妈用涉案的房屋进行了抵押,同时,为了取信于出借人,高大妈承诺会保证及时偿还借款以及支付相应的利息,并随后签订了一份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自己可以全权代理并出售房屋,以此作为担保,一旦出现无法偿还的情况,便让自己代替其出售房屋,用出售房屋的款项偿还借款。

龙学武说,因为此借款是他介绍的,并收取了介绍费,而此种方式下,出借人王跃才同意借款,他也表示同意这么办。商定之后,出借人王跃向高大妈支付了200多万借款,具体数额他并不是很清楚,高大妈以涉案房产向王跃进行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并按照承诺给他签署了一份公证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公证的内容就是委托龙学武可以全权代替高大妈出售房屋,办理一切手续,并收取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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