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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护如何成为有高墙的果园

2017-08-04 14:33:4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甲骨文起诉谷歌代码抄袭

2010年,甲骨文就因Java版权问题起诉谷歌(2009年,甲骨文收购了Java语言的母公司Sun),认为Google抄袭了JavaAPI封装件以及相关声明的代码11500行用于Android系统研发。根据Java语言“自由和开放”的属性,陪审团认为谷歌使用的JavaAPI属于

“合理使用”最终这场横跨多年的持久官司于2016年以甲骨文的败诉尘埃落定,陪审团宣布:Google所使用的Android操作系统未侵犯甲骨文的Java版权,重新实现的37个Java

API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可见即便是开源代码也可能构成商业侵权。

参考:《Google击败Oracle,Android可以正常使用Java API》

造字工房起诉电影《失恋33天》字体侵权

2011年,年度票房黑马电影《失恋33天》因大量侵权使用国内字体研发机构造字工房的悦黑体被起诉,原告方称该电影片头主创介绍、短信旁白以及“失恋”天数倒计时的字体都和悦黑体近似,要求该影片的制作方停止侵权并进行经济赔偿。电影的后期制作公司承认了侵权行为,却拒绝承担侵权责任。更讽刺的是当时索尼就其数码产品未经授权使用造字工房字体的侵权行为做出来赔偿,全额赔付字体使用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等相关费用。电影公司作为深受版权侵害的对象却以侵反侵,令人唏嘘。

参考:《失恋33天》字体侵权 造字工房欲提起诉讼

作家贾平凹使用自己的肖像照侵权摄影师

2002年8月,摄影师赵雄韬为作家贾平凹拍摄了一组肖像照。2005-2009年贾平凹未经赵雄韬授权便陆续将照片擅自交由作家出版社用于自己多部作品的封面和书脊宣发,未署摄影师赵雄韬的姓名也未支付报酬。赵雄韬以照片版权为个人所有,将涉事单位和个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这场著作权纠纷案最终以赵雄韬低姿态胜诉终结,并入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乍一看此事经由让人不解,肖像权的享有者无法擅自处置照片,然而照片的著作权属于拍摄主体而非被拍摄主体,最终的判决结果也传达了法律的公平与智慧。

参考:《出版贾平凹作品用其照片涉侵权一审判赔5000元》

网尚——反盗版致富神话

盗版行业的巨额利润人所共知,但也有人能逆其道而行之反向求财。2009年经一家中央级电视媒体报道,北京网尚文化公司成了“反盗版致富”的神话,这家于2004年由美国IDG投资成立的维权公司通过授权代理商对网吧、KTV及酒店等展开“反盗版维权”(同时推广正版),组成的网尚-代理商-律师的铁三角联盟短期内就获利数千万。网尚的模式很简单,除了人力基础,最繁琐的就是对侵权的举证和诉讼,而网尚采用批量取证、批量诉讼、规模化维权来降低维权成本,合法钻法律“时间”漏洞。这种打着正义旗号矫枉过正的商业模式,难以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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