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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门口挂“信用卡套现”招牌 两年套现7200余万

2017-08-03 13:17:0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到店里刷卡套现的人越来越多,黄艳芳干脆在店门口挂上“信用卡提现”的招牌。最终,她和同伙均以非法经营罪获刑——POS机套现,两年刷了七千万。

武文海/制图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府市口附近的老巷内,有个远近闻名的中介一条街。狭长的胡同两旁,林立着各色招牌,房屋租售、用工信息、出国劳务等,门店一个挨一个。然而,除了商户合法经营,还有一种“服务”也隐匿其中,成为一道“独特风景”,那就是利用POS机非法套现。

自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黄艳芳及其助手潘红伟通过虚构交易,为他人非法套取现金7200余万元,从中获利50多万元。今年6月,淮安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艳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判处潘红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二人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母子”搭档套现数千万元

黄艳芳出生于1965年,多年来一直做房屋中介生意,其“忆宁中介”公司即位于中介一条街。潘红伟是黄艳芳女儿的朋友,2013年,他从安徽老家来到淮安,在黄艳芳店里帮忙。黄艳芳见他踏实肯干,认他做了干儿子。

房地产中介竞争激烈,生意并不好做。在和朋友的日常交流中,黄艳芳得知,利用POS机帮人套现获利丰厚,于是动了这方面的歪心思。从2013年1月开始,她以“忆宁中介”为“根据地”,虚构“淮安区南闸镇树人电脑配件经营部”“淮安凯达商贸有限公司”“淮安区天平加油站”等10余家经营部,以其本人或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14台POS机;之后,以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批发、日用百货零售、瓷砖销售等交易为名,为多名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现金,收取对方1%的手续费。

“如果遇到刷卡提现多的,手续费也会打折,一般是七至八折。”归案后的黄艳芳交代。

相比信用卡取现,POS机套现额度高,手续费低。一般信用卡取现,最多只能取出信用额度一半的现金,且需支付银行1%至3%不等的手续费及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比如,用信用卡取现1万元,如果手续费率为1%,那么,不仅需要支付100元的手续费,还需要付万分之五的日利率,即一天的利息要5块钱。而用POS机刷卡取现,取现额度大大提高,还可获得最高50天的免息期,自然更吸引人。慢慢地,到店里刷卡套现的人越来越多,黄艳芳干脆在店门口挂上“信用卡提现”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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