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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业主新房装修后入住20天 邻居:对面才是你家

2017-08-03 05:17:0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昨日下午,紫阳县保障中心负责新桃小区建设工作的工作人员邝锋波告诉华商报记者,6号楼的楼层门牌号是保障中心委托一牌匾商家制作悬挂粘贴的,去年大约11月底12月初,保障中心与房管局去验收时发现了问题,整个1单元都弄错了牌号,随后就更正过来,当时没有人反映有什么问题。

邝锋波认为,小陈家买的是99.42平方米的房子,而贾女士的房子是108平方米,他在购房时应当知道;物业公司也应当明白房子的面积大小,不能随便就交房并让业主收房,此外城投公司售楼部也应当告知房屋的面积及位置走向,这些单位对此事都应有责任。

“门牌贴错是事实,保障中心有责任,但不能把责任全推给我们。”邝锋波说,“现在城投公司售楼部聘用的销售人员已经全部离职,也无法调查当时的情况,我们建议走司法程序,分清责任。”

>>律师

县保障中心

城投公司均有过错

针对此案例,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紫阳县保障中心作为开发单位,委托商家制作并张贴门牌号,由于门牌号张贴错误,误导小陈家误装修了别人的房子,造成小陈家的损失。保障中心发现问题后及时改正,但已经给小陈造成了损失,保障中心应承担过错责任;虽然房子有近9平方米的面积差,但非专业人士的小陈家无法准确判断,小陈家无明显过错。

另外,紫阳县城投公司在销售时,应当在合同上正确标注房子平面图和坐向及方位,未尽到相关提醒及告知事宜,也有过错,所以该事件的责任应由保障中心和城投公司承担。

贾女士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并无任何过错。

邓建军建议,此事可以进行调解,既然贾女士希望出售她的房子,小陈也已经住进贾女士的房子,那么差价部分小陈必须补齐,而小陈家的实际房屋可按照市场价出售,出售后差额部分房款由过错方紫阳县保障中心和城投公司承担,如果调解未果,可以走司法程序。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键词: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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