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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闯红灯被查称不差钱继续闯 媒体:差教训

2017-07-31 13:42:57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难道就不能提高处罚力度吗?这个就需要从长计议了。要知道,法律的处罚有一个罪责相当原则,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要和他犯下的罪行相当。不能说偷了个钱包就把手给剁了,这就变成酷刑了。那么在闯红灯这件事上,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力度就比较高,因为会给他人带来巨大风险。而行人闯红灯,风险主要是自己承担,对行人的处罚力度,也就是五十元以下的水平了。

其实法律并非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把罚款额度设置成一个区间,就是考虑到初犯和惯犯的差别,比如行人闯红灯罚款,初犯就可以警告,再犯就可以罚款,屡教不改的话,就可以按照罚款金额的上限处罚。不过我觉得,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们是时候提升处罚额度的上限了,只有处罚力度让违法者感到疼痛,法律法规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解决问题除了严刑峻法之外,当然还包括技术性手段,比如说行人过马路问题,很多先进的红绿灯上都会设置按钮,行人可以按动按钮,当有足够多的行人按过按钮之后,红灯就会变成绿灯。这不也是人数足够多就过马路吗?和我们的“中国式过马路”的区别就在于多了一道程序。而就是这道程序,划分了合法和非法之间的界限。

最近在看一本关于北欧的书。来自英国的作者一次在丹麦横穿马路,旁边等红灯的行人对他怒目而视,认为他不守交通规则。但作者左瞧右看,马路上一辆车都没有,丹麦人对规矩的遵守已经到了迂腐的地步了。但这种迂腐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文明。

评论员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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